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1131082MB0U30936Y/2015-0014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市卫生局
发文日期: 2015-03-31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河市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三河市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三河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条例》法规为依据组织开展。

    ㈠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和减免情况,因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7155336.

    根据《条例》要求,卫生局自2013年1月1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了卫生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截止2014年12月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㈡开展学习和培训

    安排专人并抓好对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的重点培训,切实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施行《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㈢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指导和规范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卫生局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条例》为依据,制定了《三河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局政府机关信息公开范围、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和工作职责分工。依据方案,编制了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对局工作从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工作动态、其他等方面进行了有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卫生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单位编制少工作繁忙等客观原因,目前无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

    2、由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晚,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够。

    3.基础保障工作需要加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中的协调、人员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

    ㈡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完善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卫生局政府公开信息。

 

                                                                三河市卫生局

                                                                2015年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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